《招标》嘉黎县人民医院购买CT设备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嘉黎县人民医院购买CT设备项目
采购编号:XZZB-TJGJ-CG-202006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400万元
-高限价:380万元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签订后的25天内必须安装调试完毕
标包划分及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采购需求(增设16层32排螺旋CT机。)(详见技术参数);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17年-2019年)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新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连续近6个月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2.投标人应为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合格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本项目相关营业范围;
3.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或经营备案凭证;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或经营备案凭证;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政策;
(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6)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本项目涉及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8月12日-2020年08月18日,上午9:30-12:30时,下午15:3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方式:现场购买;须提交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近期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9月01日10: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718920751
E-mail: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