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屏山县浙川纺织园产业新居建设项目及周边地块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人: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遴选须知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 遴选人 遴选人:屏山县兴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 屏山县浙川纺织园产业新居建设项目及周边地块概念性方案设计
1.3 建设地点 屏山县
1.4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
1.5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1.6 概念性方案设计技术要求 (1)符合屏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规划要求;
(2)执行标准:与工程有关的国家标准、法规、文件等,以及其他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工程建设标准等。
1.7 遴选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征集
1.8 服务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
1.9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
2、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企业信誉良好;
3、企业资质: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具有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专项资质;
4、企业完成类似规模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国内、国际认可的注册建筑师,从事建筑设计工作10年以上。
1.10 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 不接受
1.11 踏勘现场 申请人自行进行踏勘,以便编制在申请文件和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和各种费用,定标后不再调整各种费用,如不踏勘,所引起一些风险责任自负。
1.12 遴选预备会 不召开
1.13 分包 不允许
1.14 偏离 不允许
2.1 遴选保证金 无
2.2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遴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遴选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本文件要求。
2.3 申请文件份数 概念性方案初评,提供电子文档。概念性方案综合评审,提供纸质文本2份,电子文档1份,演示文稿1份。
2.4 装订及封装要求 纸质文本装订成册
2.5 封套上写明 /
3.1 遴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9月28日18时将电子文档上传至邮箱,由方案征集人对概念性方案进行初评。通过初评单位,2020年10月10日9时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和方案纸质文本及方案演示文稿参与概念性方案综合评审(具体以已遴选人书面通知为准)
3.2 是否退还遴选文件 否
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5.1 遴选文件的解释权 构成本遴选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遴选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人负责解释。
联系人:夏工
电 话:13718920751
E-mail:zb0019@126.com